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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米层高”—— 丈量“好房子”新高度

来源:中国建设报
编辑:城建档案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4-09 16:04:00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回答如何建设“好房子”有关问题时表示,要把住宅的层高标准提高到不低于3米。

“住”是城市的基本功能,是城市人民性的重要体现。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这表明,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正在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对于层高,2011年版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米”。层高的增加,从技术上提升了住宅室内有效空气循环、自然光照等物理环境指标,将有效提升室内居住空间的舒适度、提升居住体验。

提升居住体验,不仅要求有舒适的室内空间,还要重视室外居住环境,要注重从“住宅本体+居住环境”的视角,全面、系统建设“好房子”。

从规划视角看,好的居住环境至少包含用地布局、空间尺度、开发强度、设施配套、环境品质、管理运维六个要素。

“好房子”是适应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追求,是更高水平的“住有所居”;是开辟住房发展领域新赛道、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基础;是深化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当我们将视角从住宅建筑扩展至完整社区,从空间营造延伸至治理创新,我们就会发现,在这场居住革命的进程中,包括层高等每个标准的提升,都在丈量着人民城市的建设高度,都在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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