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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综合管网测绘成果

来源: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
编辑:城建档案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8-13 14:08:00

一、综合管网竣工测绘成果包含内容:

1、综合管网竣工测绘成果是指在建设工程竣工后,通过测量手段,将建设工程行政许可范围内室外、地上、地下的各类管线(包括上水、下水、电力、通信、监控、燃气、工业管线等)的属性、位置、走向真实准确的记录下来,从而形成的综合管网竣工测绘成果。综合管网竣工测绘成果包括1:500综合管网地形图以及和综合管网地形图相对应的综合管网测量成果资料。   

2、接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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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管网竣工测绘成果的测量要求(五个“统一”)

1、1987年昆明坐标系

2、1985年国家高程准

3、昆明市地形图统一分幅,采用1:500的比例尺

4、2011年国家建设部颁CJJT82011城市测量规范》和建设部行业标准CJJ612017《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5、GB/T20257.1—200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三、综合管网竣工测绘成果的编制报送程序

1、第一阶段:接洽、测绘阶段

建设工程竣工达到测绘条件后,建设单位委托测绘单位对建设工程行政许可范围内所有地上、地下管线进行竣工测绘(建设单位应现场配合及提供相关资料)。

2、第二阶段:验收、移交阶段

测绘单位把综合管网竣工测绘成果(含《测绘单位三级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内部审核,由建设单位将综合管网竣工测绘成果(含测绘合同、测绘单位检查报告、建设单位审核意见)报管线档案业务指导科,提请现场验收(验收过程建设单位、测绘单位及管线工程业务指导科共同参与)。现场验收后,测绘单位依据《昆明市城乡档案验收单》的验收意见,对综合管网竣工测绘成果进行修改并提请建设单位再次审核,测绘单位将达到归档要求的综合管网竣工测绘成果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到管线档案业务指导科办理移交、归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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